十年·跨越:節能減排深入人心 環境整治成效顯著
10 year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hina
深入推進污染減排 以倒逼機制促進經濟結構調整
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層層分解落實節能減排任務,強化目標責任考核,加大工程減排、結構減排、管理減排力度。“十一五”期間,全國單位GDP能耗下降19.1%,二氧化硫排放量、城市和工業領域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分別下降14.29%和12.45%,基本完成了“十一五”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。與2005年相比,2010年全國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中,Ⅰ~Ⅲ類水質斷面比例提高14.4個百分點,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下降6.6個百分點;全國城市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、可吸入顆粒物的年均濃度分別下降26.3%和12%。
“十一五”以來,環境保護部對新上項目嚴格執行環保標準,取消200余種高污染、高環境風險產品的出口退稅,對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項目不予新增貸款。嚴格建設項目環評審批,對“兩高一資”項目執行嚴格的環境準入條件, 2006年以來,環境保護部對不符合要求的822個項目環評文件作出不予受理、不予審批或暫緩審批等決定,涉及投資近3.2萬億元。僅2011年一年,暫緩審批、退回報告書或不予批復17個不符合要求的項目,涉及總投資897億元,同比上升1/3。上大壓小、關停并轉等一系列淘汰落后產能的舉措有力地促進了產業結構升級。據統計,“十一五”期間,全國淘汰煤耗高、污染重的小火電機組超過7000萬千瓦,淘汰落后煉鐵產能1.1億噸、煉鋼產能6800多萬噸、水泥產能3.3億噸。
從主要減排措施來看,僅2011年,全國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1100萬噸,城鎮污水再生水日利用能力130萬噸;新投運脫硫機組裝機容量6800萬千瓦,全國脫硫機組裝機容量占火電裝機容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82.6%提高到87.6%;新投運脫硝機組4952萬千瓦,全國脫硝機組裝機容量占火電裝機容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11.2%提高到16.9%;新增鋼鐵燒結機煙氣脫硫設施93臺、1.58萬平方米,安裝脫硫設施燒結機面積占鋼鐵行業總燒結面積的比重由2010年的19.3%提高到32.8%;“十一五”末建成的自動監控系統充分發揮作用,脫硫設施投運率達到95%以上;56臺、2370萬千瓦機組脫硫設施拆除煙氣旁路,火電綜合脫硫效率由68.7%提高到73.2%。5171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完善污水及固體廢棄物處理設施。關停小火電機組346萬千瓦、鋼鐵燒結機規模7000平方米,分別淘汰造紙、印染、水泥落后產能710萬噸、23億米、4200萬噸,關閉取締了一批涉重金屬企業或生產線。
節能減排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。“十一五”期間,我國以能源消費年均6.6%的增速支撐了國民經濟年均11.2%的增速,能源消費彈性系數由“十五”時期的1.04下降到0.59,有效地緩解了能源供需矛盾。更為重要的是,通過五年的實踐,節能減排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人心。